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地开展,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标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,以“学”为基、以“悟”为要、以“行”为本,坚决避免形式主义,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行稳致远、走深走实。
谨防“打卡式”理论学习,以“学”为基,推动知纪明纪。学纪才能明纪,知纪才能守纪,理论学习是党纪学习教育第一位的要求。现实中,部分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上存在思想误区和行为偏差,对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不上心、不了解、不掌握,每次学习走个过场、过个形式,这种“打卡式”理论学习无疑是“竹篮打水一场空”。党员干部要端正学习态度,坚决克服“过关”“应付”心态,把《条例》当做“案头书”“枕边书”,做到原原本本学、新旧对比学、逐字逐句学、结合实际学,在勤学善思、深研细读中知边界、守底线,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把纪律要求内化为言行准则。
谨防“看客式”警示教育,以“悟”为要,推动自警自省。开展警示教育,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,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手段。但是,部分党员干部却存在“看客”心态,把案例当“故事”,把教训当“谈资”,随便写写心得就应付了事,这样的警示教育注定“药效不强”。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时,既要“身入”更要“心入”,要对照违纪典型案例,问一问自己能否做到作风过硬、清正廉洁,能否做到公私分明、秉公用权,能否做到慎独慎微、坦坦荡荡,不断自我审视、自我体检、自我反思,坚定“利剑高悬,警钟长鸣”的政治自觉。
谨防“走秀式”问题整改,以“行”为本,推动见行见效。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,党纪学习教育要抓好问题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,避免小错不纠酿成大错,防止小毛病不改演变成大问题。然而,部分党员干部却在问题整改上打了“退堂鼓”,有口号无行动,下表面功夫,导致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打折扣。党员干部要把真查真改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,把根源挖深、把问题找实、把措施定准,勇于把“问题清单”转换为“履职清单”,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到“当下改”与“长久立”,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、取得实效。(山东高青县委组织部 王明)